身後事手續

親人在澳門離世後,死亡登記與證明怎樣辦?

若親人在澳門死亡並由醫院發出死亡醫學證明,醫院會以電子方式通知民事登記局,登記局自動辦理死亡登記。家屬接著要按需要申領死亡證明,並分開處理殯葬、社保及其他機構事項。

文章目錄

醫院證明與民事證明用途不同

醫院提供的死亡醫學證明是登記程序的基礎;民事登記局辦妥後可申領死亡證明。官方服務頁指,收到完整正確資料後登記約一個工作日完成,可於翌一工作日申領;資料未齊時不要自行按這個時間推定已完成。

依據:法務局/民事登記局

先查首張殯葬用途證明

符合資格的親屬或殯儀業務工作人員,可按服務頁申請首張免費、用於殯葬的死亡證明。可選的申請及領取方式包括網上或到場等,須按申請人身份及證明形式核對。手冊建議先問殯儀服務及後續機構需要正本、電子版還是另發證明,避免重複申請。

依據:法務局/民事登記局

喪葬津貼另有資格及期限

社保喪葬津貼涉及死者的受益人資格,並由承擔殯葬費用的人提出申請;不是每位家屬都可各自領取。官方程序列申請須於死亡日起一年內提出,公職制度等情況有特別限制。保留相關支出證明並向社保基金核對個案;不要把津貼申請當作遺產處理。

依據:社會保障基金、社會保障基金

死亡登記後續事項

按醫院及登記局的實際進度辦理,分開保存證明申請和殯葬支出記錄。

這裡可先閱讀準備內容。需要保存勾選進度,可在 App 使用清單;勾選只作個人記錄,不代表已辦妥。

  1. 確認醫院通知與死亡登記狀態

    按醫院及民事登記局指示跟進;缺件或資料有誤先補正。

    依據:法務局/民事登記局

  2. 按用途申領死亡證明

    確認申請資格、所需版本及領取方式,保存辦理回條。

    依據:法務局/民事登記局

  3. 核對喪葬津貼與後續機構事項

    由承擔費用的人查詢社保資格及一年期限;另列需要通知的機構,不在手冊內上傳家人文件。

    依據:社會保障基金、社會保障基金
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
查看死亡登記及證明程序 ↗
適用範圍與限制

適用情況

  • 親人在澳門死亡、醫院已發出死亡醫學證明的家屬或協助辦理人士。

本篇未涵蓋

  • 不涵蓋境外死亡、尚待調查或未有醫學證明的個案、遺產分配及跨境遺體運送。

資料來源

核對於
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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