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藥與回收

家中過期或剩餘藥物,可以交到哪裡?

澳門設有過期及廢棄藥物回收安排,包括衛生中心、衛生站、山頂醫院及藥物監督管理局的指定地點。先把不確定是否仍須服用的藥物交由醫生或藥劑師確認,再按回收點指示處理;活動回收攤位不等於長期服務點。

文章目錄

先分出「確定不用」和「仍有疑問」

整理藥箱時,先查看標籤、有效期和藥袋。對仍在治療中的藥物,不要只因症狀改善就自行停用或交回;把疑問和藥袋帶給醫生或藥劑師確認。這是整理建議,不能代替用藥評估。

依據:藥物監督管理局、藥物監督管理局

常設回收和活動回收怎樣分?

渠道查詢方法
公共醫療地點衛生中心、衛生站及山頂醫院設指定回收安排,向現場人員確認位置及開放時間。
藥物監督管理局可查華仁中心辦公地點的回收安排;不要只憑辦公大樓地址假設任何時段均可交收。
社區活動藥監局會舉辦有回收服務的社區活動,但須按當次公告日期、地點到場;舊新聞不是今天仍有攤位。

依據:藥物監督管理局、藥物監督管理局

交回前問清楚這幾件事

  • 接收點接受哪些藥物及包裝,是否須分開處理。
  • 液體、針具或其他特殊物品能否接收;未確認前不要混進一般回收箱。
  • 藥袋如印有個人資料,詢問如何處理;不要為遮去資料而把藥物混成無法辨認的一袋。

以上為手冊建議的交收提問;官方公告未逐項列明所有特殊物品的接收規則。

依據:藥物監督管理局

回收不等於轉贈別人服用

回收計劃用來妥善處理過期或廢棄藥物,不應把家中剩藥當成可自行轉贈的生活物品。對藥物是否仍適用、能否繼續服用,詢問醫療專業人員。

依據:藥物監督管理局
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
查看藥監局回收點說明 ↗
適用範圍與限制

適用情況

  • 想整理家中過期或不再使用藥物的居民。

本篇未涵蓋

  • 不提供停藥或更改劑量建議;針具、醫療廢物及特殊藥物須另向接收單位確認。

資料來源

核對於
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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