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情況,對應哪個手續?
| 變動 | 須處理的事 |
|---|---|
| 延長修讀期/轉課程 | 向逗留分處重新提交申請;先與校方核對更新後的學籍及課程資料。 |
| 中途轉校 | 涉及原校許可取消及新申請,先向治安警確認銜接順序,不假設舊許可自動轉到新校。 |
| 退學/休學/提早完成 | 辦妥離校後儘快處理取消,按當局給予的期限離澳。 |
| 換領或補辦旅行證件 | 在現有逗留期限內更新資料並取得新憑條;證件更新不等於逗留期自動延長。 |
已離澳,也不要把取消手續擱置
不能親往辦理時,官方容許書面聲明自願放棄並委託院校提交。若仍身在澳門,校方提交聲明翌日起,沒有其他有效逗留許可而繼續留澳會被視為逾期。提交前先確認自己當時的逗留安排;不再就讀的內地學生不得再用原就學 D 簽注入境。
依據:治安警察局
交了申請,仍要跟進限期
依申請收據查詢結果;指定日期將到但未有結果時,應親往逗留分處處理。不要把學校的批准信當作延長逗留的批准。
依據:治安警察局
學籍變動後的辦理清單
按實際變動選用對應手續;不要把不適用的分支當成必辦。
這裡可先閱讀準備內容。需要保存勾選進度,可在 App 使用清單;勾選只作個人記錄,不代表已辦妥。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查看治安警學生逗留手續 ↗適用範圍與限制
適用情況
- 已持有澳門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、學籍或證件有變的高等院校學生。
本篇未涵蓋
- 不處理居留、工作許可或學校是否批准轉學;未成年人須另核對陪同要求。
資料來源
核對於
- 治安警察局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:申請、續期及學籍變動 ↗
- 治安警察局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:取消 ↗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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