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澳就學證件

延畢、轉校或退學,學生逗留許可要怎樣處理?

學校批准延畢或轉校,不代表澳門逗留許可已更新。轉校、轉課程或延長修讀期須重新申請;不再就讀須處理取消並確認離澳期限,不能只看原憑條的到期日。

文章目錄

你的情況,對應哪個手續?

變動須處理的事
延長修讀期/轉課程向逗留分處重新提交申請;先與校方核對更新後的學籍及課程資料。
中途轉校涉及原校許可取消及新申請,先向治安警確認銜接順序,不假設舊許可自動轉到新校。
退學/休學/提早完成辦妥離校後儘快處理取消,按當局給予的期限離澳。
換領或補辦旅行證件在現有逗留期限內更新資料並取得新憑條;證件更新不等於逗留期自動延長。

依據:治安警察局、治安警察局

已離澳,也不要把取消手續擱置

不能親往辦理時,官方容許書面聲明自願放棄並委託院校提交。若仍身在澳門,校方提交聲明翌日起,沒有其他有效逗留許可而繼續留澳會被視為逾期。提交前先確認自己當時的逗留安排;不再就讀的內地學生不得再用原就學 D 簽注入境。

依據:治安警察局

交了申請,仍要跟進限期

依申請收據查詢結果;指定日期將到但未有結果時,應親往逗留分處處理。不要把學校的批准信當作延長逗留的批准。

依據:治安警察局

學籍變動後的辦理清單

按實際變動選用對應手續;不要把不適用的分支當成必辦。

這裡可先閱讀準備內容。需要保存勾選進度,可在 App 使用清單;勾選只作個人記錄,不代表已辦妥。

  • 向校方取得更新後的學籍資料

    確認變動生效日、課程及預計完成日,供治安警核對。

    依據:治安警察局

  • 提交適用申請並完成到場手續

    重新申請先按網上系統提交,再按要求到場;取消則按官方取消頁準備表格與證件。

    依據:治安警察局、治安警察局

  • 保存回條並記下實際逗留期限

    按新憑條或當局通知安排後續辦理及離境,不沿用舊日期。

    依據:治安警察局、治安警察局
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
查看治安警學生逗留手續 ↗
適用範圍與限制

適用情況

  • 已持有澳門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、學籍或證件有變的高等院校學生。

本篇未涵蓋

  • 不處理居留、工作許可或學校是否批准轉學;未成年人須另核對陪同要求。

資料來源

核對於
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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