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查登記,查車紙不是驗車報告
可用有效車牌號碼或汽車識別號碼申請查車紙,費用 20 澳門元;網上目前只提供「現行所有人」版本。用來核對車主及已登記的抵押、所有權保留等負擔,遇到不明紀錄先向登記局查詢。查車紙僅供資訊參考、不具證明效力,也不證明車輛沒有事故或機械問題。
不要只等賣方交一張舊車契
現行制度可用登記證明或電子登記資料。舊有紙本所有權登記憑證,只在所載資料仍與登記法律狀況相符時維持有效;不能只憑舊紙本或截圖確認現時車主。建議要求賣方一同核對最新登記及實車資料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過戶的期限與費用
| 事項 | 一般二手汽車交易 |
|---|---|
| 提交登記申請 | 從取得所有權之日(交易日期)起計 30 日內。 |
| 一戶通網上流程 | 買賣雙方須年滿 18 歲、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,並各有以該證開立的一戶通個人帳號;四個申請步驟須在 24 小時內完成。 |
| 登記手續費 | 期限內 200 澳門元;逾期 400 澳門元。 |
| 處理時間 | 收齊申請及文件後,從下一工作日起計 5 個工作天的服務承諾。 |
網上流程的 24 小時與法定申請期限不同;提交申請或付款也不等於登記已完成。
依據:法務局
親臨辦理,要帶哪些文件?
買方可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。一般須出示買賣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,提交專用申請書及其他依法需要的證明;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買方可免交其身份證副本。簽名須按官方要求認定,代辦不等於代簽;簽名式樣、委託或其他特殊情況,先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2837 4374 核對。
依據:法務局
交車前,先確認新保險何時生效
原保險合同的效力於轉讓當日 24:00 終止,另有在該時刻前轉保另一車輛的規定;這不是讓買方再用足 24 小時。原保單權利人還須在轉讓後 24 小時內儘快通知保險公司。建議買方在交車前取得自己的有效保障及證明,核對生效日期與時間,才駛離現場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落訂至交車的核對清單
以下是手冊建議的交易安排,配合上面的法定手續;勾選完成不代表車況或交易獲政府認證。
這裡可先閱讀準備內容。需要保存勾選進度,可在 App 使用清單;勾選只作個人記錄,不代表已辦妥。
核對賣方與最新登記
核對賣方身份、實車車牌/識別號碼和最新登記資料。有抵押、所有權保留或司法限制時,先查明處理及註銷安排,再決定是否交易。
安排獨立車況檢查及養車預算
建議在落訂前請可信賴的維修人員檢查車況,索取維修、事故及水浸紀錄,核對里程說明;由車主展示一戶通的驗車期與行車稅資料。另計泊車、保險、保養及可能的維修費。查登記或通過定期檢驗都不能代替購前車況評估。
依據:交通事務局/法務局/新聞局、法務局
寫清價錢、付款與交車條件
建議書面記錄訂金及餘款、取消交易怎樣處理、已知損壞、約定維修/保養、過戶負責人及交車時間。把查核、付款及交車的先後說清楚,保存收據及通訊。
安排交車時有效的車保
把車輛及實際駕駛員資料交給保險公司,確認新手條件、保障及生效時間,取得保險證明;請賣方同步處理原保單通知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提交過戶並查收登記結果
依雙方情況使用一戶通或親臨辦理,保存申請編號及收據,查收登記結果並核對新車主資料。交車時再核對鎖匙、車輛文件及約定物品。
依據:法務局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查看官方二手汽車過戶手續 ↗適用範圍與限制
適用情況
- 準備購買澳門已註冊、私人用途的二手輕型汽車。
本篇未涵蓋
- 不涵蓋新車進口、摩托車、公司或多人共有車輛的完整手續。
- 有抵押、所有權保留、查封或融資租賃時,須先向登記局及相關權利人確認處理,不能直接套用一般交易流程。
資料來源
核對於
- 法務局汽車所有權移轉:期限、文件及費用 ↗
- 法務局汽車登記書面報告(查車紙) ↗
-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汽車登記制度:權利、負擔及登記資料 ↗
- 交通事務局/法務局/新聞局車輛電子服務:行車稅、驗車期及登記資料 ↗
-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汽車強制保險制度(第 27/2024 號法律重新公布文本) ↗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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