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院通知和出生登記,是兩件事
醫院發出的「初生嬰兒登記辦理通知」或「辦理通知」用來銜接民事登記手續,不應當作出生登記已完成。按通知所載安排辦理,並留意出生後 30 日的期限;已逾期或文件遇到困難,盡快向民事登記局查詢,不要等待本手冊判斷。
依據:法務局
誰要到場?寶寶要一起去嗎?
| 情況 | 櫃枱辦理要點 |
|---|---|
| 父母已辦妥結婚登記 | 可由父親或母親作出生聲明;雙方身份證明文件須已更新婚姻狀況。 |
| 未婚或未辦妥結婚登記 | 父母雙方須同時到民事登記局;特殊親子情況先向登記局核對。 |
| 嬰兒本人 | 辦理出生登記毋須帶嬰兒親臨;這不代表往後辦其他證件也一律毋須到場。 |
依據:法務局
出生一件事:先核對適用條件
符合條件的父母可在一戶通建立及提交出生登記申請,並在「我的辦事」查詢進度。使用服務前先看官方資格說明;有一戶通帳號不等於所有家庭情況都能線上完成。需要親臨時,可從官方服務頁進入登記公證預約或取籌。
依據:法務局
費用、完成時間和結果
| 事項 | 官方安排 |
|---|---|
| 出生登記費用 | 免費;完成登記後獲發首份免費出生證明。 |
| 櫃枱服務承諾 | 收到申請且文件齊全後,一小時內完成;不把這個承諾套用到網上申請或所有輪候時間。 |
| 後續身份證 | 符合法律規定者可憑出生證明辦理嬰兒居民身份證;在澳門出生或完成登記,不應直接理解成已取得居民身份。 |
依據:法務局
文件或家庭情況不一樣,先查清楚
民事登記局位於水坑尾街 162 號公共行政大樓 2 樓,查詢電話 2855 0110。親臨須出示所需文件正本核對;如父母婚姻資料、出生場所或親子情況不符合一般流程,先聯絡登記局安排,避免只按網上清單準備。
依據:法務局
櫃枱出生登記:準備資料
適用於本篇父母雙方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情況;按官方要求帶正本核對,不在手冊保存文件或嬰兒資料。
這裡可先閱讀準備內容。需要保存勾選進度,可在 App 使用清單;勾選只作個人記錄,不代表已辦妥。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查看出生登記官方手續 ↗適用範圍與限制
適用情況
- 嬰兒在澳門山頂或鏡湖醫院出生,父母雙方持澳門居民身份證,準備一般首次出生登記。
本篇未涵蓋
- 父母有非居民、境外出生、其他出生場所、逾期登記或特殊親子/監護情況,先向民事登記局核對,不套用本篇文件清單。
- 本篇不判定嬰兒的居留權、國籍、身份證或各項津貼資格。
資料來源
核對於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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