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兒手續

寶寶在澳門出生後,出生登記要怎樣辦?

在澳門出生的嬰兒,須在出生後 30 日內辦理出生登記。先按醫院的辦理通知安排,符合條件的父母可用一戶通「出生一件事」,亦可到民事登記局辦理。以下以父母雙方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櫃枱申請為主;未婚或未辦妥結婚登記者,雙方須同時到場。

文章目錄

醫院通知和出生登記,是兩件事

醫院發出的「初生嬰兒登記辦理通知」或「辦理通知」用來銜接民事登記手續,不應當作出生登記已完成。按通知所載安排辦理,並留意出生後 30 日的期限;已逾期或文件遇到困難,盡快向民事登記局查詢,不要等待本手冊判斷。

依據:法務局

誰要到場?寶寶要一起去嗎?

情況櫃枱辦理要點
父母已辦妥結婚登記可由父親或母親作出生聲明;雙方身份證明文件須已更新婚姻狀況。
未婚或未辦妥結婚登記父母雙方須同時到民事登記局;特殊親子情況先向登記局核對。
嬰兒本人辦理出生登記毋須帶嬰兒親臨;這不代表往後辦其他證件也一律毋須到場。

依據:法務局

出生一件事:先核對適用條件

符合條件的父母可在一戶通建立及提交出生登記申請,並在「我的辦事」查詢進度。使用服務前先看官方資格說明;有一戶通帳號不等於所有家庭情況都能線上完成。需要親臨時,可從官方服務頁進入登記公證預約或取籌。

依據:法務局

費用、完成時間和結果

事項官方安排
出生登記費用免費;完成登記後獲發首份免費出生證明。
櫃枱服務承諾收到申請且文件齊全後,一小時內完成;不把這個承諾套用到網上申請或所有輪候時間。
後續身份證符合法律規定者可憑出生證明辦理嬰兒居民身份證;在澳門出生或完成登記,不應直接理解成已取得居民身份。

依據:法務局

文件或家庭情況不一樣,先查清楚

民事登記局位於水坑尾街 162 號公共行政大樓 2 樓,查詢電話 2855 0110。親臨須出示所需文件正本核對;如父母婚姻資料、出生場所或親子情況不符合一般流程,先聯絡登記局安排,避免只按網上清單準備。

依據:法務局

櫃枱出生登記:準備資料

適用於本篇父母雙方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情況;按官方要求帶正本核對,不在手冊保存文件或嬰兒資料。

這裡可先閱讀準備內容。需要保存勾選進度,可在 App 使用清單;勾選只作個人記錄,不代表已辦妥。

  • 父母雙方已更新婚姻狀況的澳門居民身份證

    必備

    請按官方要求準備。

    依據:法務局

  • 醫院發出的初生嬰兒登記辦理通知或辦理通知

    必備

    請按官方要求準備。

    依據:法務局

  • 確認要申報的嬰兒姓名

    必備

    辦理時須提供姓名;這是準備資料,不是要求另辦一份姓名證明。

    依據:法務局

  • 父母的結婚證明

    按情況準備

    父母具婚姻關係而不是在澳門民事登記局註冊結婚時須出示。

    依據:法務局
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
查看出生登記官方手續 ↗
適用範圍與限制

適用情況

  • 嬰兒在澳門山頂或鏡湖醫院出生,父母雙方持澳門居民身份證,準備一般首次出生登記。

本篇未涵蓋

  • 父母有非居民、境外出生、其他出生場所、逾期登記或特殊親子/監護情況,先向民事登記局核對,不套用本篇文件清單。
  • 本篇不判定嬰兒的居留權、國籍、身份證或各項津貼資格。

資料來源

核對於
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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