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確認是甚麼交易
法律的遠程合同是指由協商到訂約,都在經營者準備的遠程模式下進行,雙方沒有同時親身出席。銀行、保險、物業租賃、客運及展銷等合同不適用這一章的冷靜期規則。不要只見到「線上付款」便套用七日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七日從何時開始?
| 合同 | 一般計算基準 |
|---|---|
| 買賣商品 | 消費者或指定第三人實際取得商品之日;分多件交付時以最後一件為準。 |
| 一般服務 | 訂立合同之日,仍須看服務是否已開始或完整提供等例外。 |
| 商家沒有提供解除權資訊 | 法律另有延長安排;保留訂約畫面及資料,向消委會核對個案,不要自行猜算截止日。 |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這些例外尤其容易遇到
- 按個人規格製作、容易毀損或有效期短暫的商品。
- 因衛生或健康理由密封、交付後已開封而不能退還的商品。
- 有指定日期或期間的酒店住宿、餐飲、旅遊服務,以及表演等門票。
- 數位內容在消費者預先明示同意開始履行、並接受喪失解除權時;已完整提供的服務亦有法定條件。
這不是完整例外清單,詳見法律第 49、65 條;有瑕疵的商品爭議也不等於單純改變主意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想解除,要留下明確通知證據
在適用期限內向經營者清楚表示解除合同,可用函件或其他可證明的方法,並保存發出紀錄。提出過退款疑問不一定等於已明確解除;法律由消費者負責證明已行使權利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通知後還有退貨義務
一般須在行使解除權後七日內退還商品,經營者自行收回者除外。保存商品、包裝及說明書;超出店內慣常檢查程度的使用,可能涉及貶值責任。退貨和退款引起的費用原則上由消費者負擔,但商家同意承擔或未事先告知相關負擔時另有規定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查看自由解除權及例外條文 ↗適用範圍與限制
適用情況
- 與經營者訂立適用澳門消保法的遠程消費合同、想了解一般解除權的消費者。
本篇未涵蓋
- 私人二手交易、跨境適用法及具體爭議須另核實;並非所有在網上付款的交易都符合遠程合同定義。
資料來源
核對於
-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9/2021 號法律: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↗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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