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與合約

網購後改變主意,是否一定有七日退貨?

澳門消保法對符合規定的遠程合同設七日自由解除權,但不是所有網購都能無條件退貨。先分清賣方與合同是否適用澳門規則,再看商品或服務有沒有法定例外;跨境平台的退款保障亦須另看條款。

文章目錄

先確認是甚麼交易

法律的遠程合同是指由協商到訂約,都在經營者準備的遠程模式下進行,雙方沒有同時親身出席。銀行、保險、物業租賃、客運及展銷等合同不適用這一章的冷靜期規則。不要只見到「線上付款」便套用七日。
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
七日從何時開始?

合同一般計算基準
買賣商品消費者或指定第三人實際取得商品之日;分多件交付時以最後一件為準。
一般服務訂立合同之日,仍須看服務是否已開始或完整提供等例外。
商家沒有提供解除權資訊法律另有延長安排;保留訂約畫面及資料,向消委會核對個案,不要自行猜算截止日。
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
這些例外尤其容易遇到

  • 按個人規格製作、容易毀損或有效期短暫的商品。
  • 因衛生或健康理由密封、交付後已開封而不能退還的商品。
  • 有指定日期或期間的酒店住宿、餐飲、旅遊服務,以及表演等門票。
  • 數位內容在消費者預先明示同意開始履行、並接受喪失解除權時;已完整提供的服務亦有法定條件。

這不是完整例外清單,詳見法律第 49、65 條;有瑕疵的商品爭議也不等於單純改變主意。
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
想解除,要留下明確通知證據

在適用期限內向經營者清楚表示解除合同,可用函件或其他可證明的方法,並保存發出紀錄。提出過退款疑問不一定等於已明確解除;法律由消費者負責證明已行使權利。
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
通知後還有退貨義務

一般須在行使解除權後七日內退還商品,經營者自行收回者除外。保存商品、包裝及說明書;超出店內慣常檢查程度的使用,可能涉及貶值責任。退貨和退款引起的費用原則上由消費者負擔,但商家同意承擔或未事先告知相關負擔時另有規定。
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
查看自由解除權及例外條文 ↗
適用範圍與限制

適用情況

  • 與經營者訂立適用澳門消保法的遠程消費合同、想了解一般解除權的消費者。

本篇未涵蓋

  • 私人二手交易、跨境適用法及具體爭議須另核實;並非所有在網上付款的交易都符合遠程合同定義。

資料來源

核對於
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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