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繳套票和落訂不一定相同
法律所指預繳式合同,是先支付一筆非定金性質款項,再分期或分次取得商品或服務。合同須書面訂立,經營者須交付履行憑證;不要只憑口頭承諾或付款截圖代替完整條款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先把口頭優惠變成可核對的資料
| 項目 | 付款前確認 |
|---|---|
| 買了甚麼 | 總價、單次或計量單位、包括的服務及次數,是否另收附加費。 |
| 怎樣使用 | 合同生效期、有效期、履行計劃及服務方式;預約、指定人員或地點限制要問清楚。 |
| 停止或續約 | 提前終止、不續期、自動續期的條件及後果;贈送項目怎樣計。 |
| 誰負責 | 經營者名稱、納稅人編號、聯絡及投訴方法,與收款方是否一致。 |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七日不是任何時候都全額退
適用預繳式合同的自由解除期一般從訂約日起計七日;當日未交使用憑證,則從交付憑證日起計。如你書面要求期內開始服務,解除時可能須按已提供部分比例付款;已完整提供並符合明示接受喪失解除權等條件,亦屬例外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使用期間保留哪些紀錄?
- 完整合同、宣傳承諾、付款及使用憑證。
- 每次使用及扣減的項目、剩餘次數或餘額。
- 改期、拒絕預約、搬遷或結業通知,以及你提出處理要求的紀錄。
這是手冊建議的留證方式;有合同不等於商戶倒閉時獲政府保證退款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不要把預繳額變成用不完的負擔
比較實際可使用的次數和期限,先確認自己是否能按期使用。若商家不願提供完整書面條款或使用憑證,先不要追加付款;已發生爭議時,把資料整理好再向消委會查詢。
依據: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
官方資料與辦理入口
查看最新規定及辦理方式,連結不會自動提交任何資料。
查看預繳式合同的法定要求 ↗適用範圍與限制
適用情況
- 準備向澳門經營者預繳、分次取得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。
本篇未涵蓋
- 定金、一般銀行及保險服務等不能直接套用本篇;不保證商戶結業後可全額收回款項。
資料來源
核對於
-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9/2021 號法律: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↗
由手冊整理,並非政府服務。涉及你的個案時,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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